對付陳匪雲林招數:
BillyPan台灣派部落客建議第一招即是”丟雞蛋”
一人一顆蛋,感情不會散
不過今天我們不丟雞蛋~!!!
反黑心 黑心商品一件件持續引爆、政府還敢質疑民眾自主檢驗,無恥至極
反併吞 馬先生:未來四年無戰爭。張匪銘清:敢踏在我們國土說沒有台獨沒有戰爭,囂張
要公投(降低公投門檻) 不敢還權於民、放任媒體干預司法(NCC:僅可管無線電台)可惡
政府對中國任何協議都需全台灣人民公投決定大家清醒吧!馬先生很堅定的要統一
雞蛋用途:
可帶回供奉著,等待陳匪雲林進入台灣
可帶回煎煮炒炸,因為馬的633都跳票,我們只好省省省
可帶回模仿再製,繼續分送,讓100顆變10,000顆變100,000,000顆
丟機蛋有幾點是有刑責
為了陳匪雲林,國民黨可以把他供奉成皇帝一般,圓山飯店附近的公園、中山北路、凱道,全部都申請下來幫陳匪雲林淨空
發揮當初他們的技倆,我們也來用:
如影隨形:讓陳匪雲林感受台灣民主的火焰
三三倆倆:集會遊行法是限制團體集會,我們不要多,三三倆 倆不要走在一起
遍地開花:到處可見台灣人、到處可見台灣國、到處可見中華民國
砸雞蛋的藝術:
政府機關、人身都不能砸
陳匪雲林又被當皇帝保護,我們也砸不到他
那我們丟在他必經道路,丟在他看得到的地方
以下是法界朋友的意見與法條參考:
人不可侮辱,否則會觸犯刑責;政府機關雖不是人,依法也是不可侮辱的,其刑責比對人還要重一點!
在民國九十年一月間,台灣南部的高雄縣有村長及鄉民代表等二十人,因率眾向鄉公所丟雞蛋抗議興建火葬場等事件,就被高雄地檢署依侮辱公署等罪嫌提起公訴。1 鼓吹他人做犯法之事(如丟雞蛋),有刑責。
2 張貼不實內容,有刑責。
丟雞蛋、噴漆 ( 刑法第354條-毀損罪 )
毀棄、損壞前二條以外之他人之物或致令不堪用,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,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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